缅甸小勐拉环球国际:根据申万行业分类(2021),杉杉股份(8.050, -0.33, -3.94%)(维权)属于电力设备-电池-电池化学品。
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,A股代码:600884,于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。杉杉股份,1989创建于浙江宁波。公司服装业务起家,1999年转型进入锂电池材料领域,并成为国内第一家产业化负极材料企业,经过20多年的发展,已经是全球负极材料龙头。
2024年6月27日,公司发布了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。经查,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:一、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。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杉杉控股)存在通过采购预付款、工程预付款等方式占用杉杉股份资金情形,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累计占用 17.88 亿元,其中 2022 年 1-6 月资金占用发生额 8.3 亿元,余额为 0;2022 年全年发生额 8.3 亿元,余额为 0;2023 年 1-6 月发生额 4.5 亿元,余额为 1.71 亿元;2023年全年发生额 8.08 亿元,余额为 0.8 亿元;2024 年 1-4 月发生额 1.5 亿元,余额为 0。上述 2022 年资金占用利息、2023 年、2024 年占用款项及其占用利息,杉杉控股已于 2023 年年报出具前全部归还。杉杉股份未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、2022 年年度报告、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6 月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,导致前述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。
二、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。
初步判断,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6日之间买入杉杉股份的股票,且在2024年4月2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杉杉股份的股票的投资者,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。
(本文由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彦梅律师,系证券诉讼、公司诉讼律师,辽宁大学法律硕士,具有保荐代表人(投资银行)资格、证券从业、私募基金从业资格,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。目前已通过CPA审计、经济法、会计、战略、税法,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、财务思维的律师。)